变量、常亮、作用域、逻辑运算符


今天是个好日子,填坑的步伐不能停。回顾过去,漫漫长路风风雨雨;再望今朝,巨浪淘沙前路漫长。唯仰望,风雨之后,彩虹高挂;只憧憬,明天来临,还会更好!回顾数年历程,再看今周长路。
在这与计算机打交道的N周年之际,上火依旧在不断学习,不断进步,完善着程序,提高着水平。只不巧,由于一些原因,今日时间不足以编写新文章,还是只好发一发上火很早以前写的旧文章了,之前想看这旧文的那几位朋友,来关顾下吧。

一、变量的声明与定义

在迷迷糊糊地的看完第X节内容时,您已经间接的了解了变量这个概念,现在我们一起来具体看一看变量是如何使用的。变量说通俗一点,就是程序中可以改变的一个值,它可以是一个整数,也可以是一个小数,或者字符串(我们随手写的任意一句话或一个单词甚至一个字母,在计算机中就是一个字符串)。

变量的名称可以由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字符组成。它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。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是不同的,因为 C 是大小写敏感的。

以下是几种基本的变量类型(更多的类型请参见第二节):
类型 描述
char 字符串,通常是八位一个字节,中文根据编码不同通常每个中文占2到3个字节。
int 整数,对机器而言,是最自然的大小
float 小数,单精度浮点数
void 表示类型的缺失(之前没提到过,不建议使用)

当然,C语言也允许定义各种其他类型的变量,比如枚举、指针、数组、结构、共用体等等。

C中的变量定义

变量定义就是告诉编译器在何处创建变量的存储,以及如何创建变量的存储。变量定义指定一个数据类型,并包含了该类型的一个或多个变量的列表。

类型 变量名;
类型 变量名=初始值;         /*声明变量同时给定变量的(初始)值*/
类型 变量名,变量名,变量名;  /*同时声明多个同类型变量*/

C语言中您要使用任意变量,您都需要先声明变量的类型。

二、常量
定义之后就不能改变的值
const 类型 常量名 = 值;  /*用const标识符声明常量*/
/*下面是用预处理器定义常量*/
#define 常量名 常量值

我们建议您常量名全部使用大写字母标示

三、作用域

作用域是程序中定义的变量所存在的区域,超过该区域变量就不能被访问(相当于不存在)

#include 
 
/* 全局变量声明 */
int i = 5, j = 15;
 
int main (){

  /* 局部变量声明 */
  int i = 10;

  printf ("i值为%d,j值为%d\n", i,j);  //输出i值为10,j值为15
  return 0;
}
好的,让我们说得“暴力”一点:作用域就是一组花括号“{}”的里面声明的变量就只能在那花括号里面使用,如果花括号里面没声明(在花括号外面声明了),那么变量也可以在花括号里面使用。当然函数的形参用这“暴力”的解释就解释不通了,我们后面讲到函数再说。
四、逻辑运算符
之前我们谈到判断XX条件时都是说到“满足什么条件执行”,这里的“满足条件”实际就是我们说到的真“true”,而“不满足条件”就是我们说到的假“false”。
运算符 描述 用法
&& 称为逻辑与运算符。如果两个操作数都为真,则条件为真,否则只要任意一个为假,就为假。 A&&B
|| 称为逻辑或运算符。如果两个操作数中有任意一个为真,则条件为真,只有两个操作数都为假时,才为假。 A||B
! 称为逻辑非运算符。用来逆转操作数的逻辑状态。如果条件为真则结果为假,如果条件为假则结果为真。 !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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